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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和谐校园的倡议书

来源:划驼旅游

  合肥师范学院全体同学:

  20xx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党第十八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一次将依法治国作为大会主题,开启了中国法治的新篇章。20xx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日。

  孙中山先生曾有言:“者,之构成法,人民之保证书也。”在清冷的风中,我们回首,坎坎坷坷的法治道路,从辛亥到新中国成立,建立和发展的历程一路走过,风雨兼程,却成为始终不渝追寻的旗帜。19年9月20日,我们拥有了第一步真正属于人民的社会主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我国现行于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经历了风雨侵袭,经历了时验,凝结了历史长河中一颗璀璨的珍珠,绽放出夺目的光彩!

  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中国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治理国家的总章程,是治邦的总章程,是保证国家统一、民主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它处于我国、完整、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每一个公民日常行为的基本准则,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知法、懂法、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必备的素质,而作为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坚力量的大学生更应深知重任在肩。维护公平、维护正义、促进法制的完善是我们的共同而永恒的追求!

  在第一个国家日的今天,同学们,让我们燃起青春热情,弘扬精神,带头遵守,努力普及,把精神送到千家万户,送进每一个公民的心里,为促进学校建设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创建和谐校园,共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贡献青春智慧!

  合肥师范学院宣传部

  共青团合肥师范学院委员会

  合肥师范学院学生会

  20xx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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