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情况
(一)转移支付资金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县领导高度重视,做到及时组织、及时布置、专题讨论研究。二是项目管理流程规范,按照宣传—组织申报—乡级审核一公示(由乡镇组织)—汇总上报—县级联合审核(包括现场核验)—报县审批—批复公告—补贴发放。三是强化制度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关于印发汝城县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汝农发[20xx]6号),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农〔20xx〕41号)管理使用,做到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制度执行良好。会计核算真实完整,项目资金支出和预算批复用途相符,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程序规范,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定期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格确保项目质量。
(二)转移支付资金规模、项目安排、投资总规模等情况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算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49号),我县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922.15万元。根据各乡镇上报的面积汇总,补贴农户83112户,补贴面积231815.66亩,完成发放补贴资金243404.3元,结余资金4880855.7元全部用于发放双季稻奖补。
(三)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转移支付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全年预算总额2922.15万元,资金拨付数2922.1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实现项目当年内建设完成。
二、绩效评价指标自评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转移支付项目预算2922.15万元,截止20xx年12月22日,实际到位项目资金2922.1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转移支付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全年预算总额2922.15万元,资金执行数2922.1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农〔20xx〕41号)管理使用,做到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制度执行良好。会计核算真实完整,项目资金支出和预算批复用途相符,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程序规范,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定期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格确保项目质量。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保护耕地,耕地地力不降低,稳定粮食生产和农民收入,保障粮食安全。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发放符合条件的补贴面积指标值231815.66亩,完成发放补贴资金243404.3元,结余资金4880855.7元全部用于发放双季稻奖补。
(2)质量指标:补贴对象审核准确性,符合条件的.农户100%发放;补贴面积审核准确性,不符合条件的耕地均不予补贴;补贴资金发放程序规范性严格按照自治区和汝城县实施方案要求发放。
(3)时效指标: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时间20xx年1月23日;补贴资金发放到户时间20xx年12月22日。
(4)成本指标: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成本控制在一次性审核、发放比例90%以上。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达到户均400元;降低农民种植粮食成本约80元/亩。
(2)社会效益指标:促进耕地保护保持在40万亩以上;耕地质量总体不降低,部分耕地地力有所提高;粮食播种面积(含复种)完成34万亩,粮食产量14.5万吨。
(3)生态效益指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发展冬种绿肥9万亩以上,化肥使用率负增长,农田生态环境向良性方向发展,没有出现农田生态环境事件。
(4)可持续影响指标:保障粮食安全,粮食自给率达95%。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农民对补贴知晓率达95%以上,农民对补贴落实满意度95%以上。
(四)评分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上级有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县农业农村局认真按照20xx年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表的要求,对我县20xx年汝城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的绩效进行了严格的考核评价。一是严格遵照评价原则,合理确定评价对象,层层落实绩效评价目标任务。二是按照评价内容对20xx年汝城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进行考核内容逐项打分。三是根据20xx年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表的评价标准,20xx年汝城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得分为100分。四是根据我县绩效得分,汝城县农业农村局自评20xx年汝城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绩效评价自评为优秀。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县组织开展各项前期工作,并成立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和日常管理,推动项目落实,力争按期完成项目实施。
(二)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对项目的组织实施。项目下达后,我局与县财政局一起认真按上级实施方案制定印发我县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关于印发汝城县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汝农发[20xx]6号),明确责任分工和实施方法,加快推进项目的组织实施。
(三)强化宣传和监督考核。通过网络等开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宣传工作,使广大农户知晓补贴,并积极开展申报。县督查室、县绩效办要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和绩效考评内容,定期不定期组织督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反馈工作情况,推动工作落实。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也积极开展补贴申报和发放的抽查工作。
(四)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对于上级下达的上述专项资金,我县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全部用于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确保专款专用,没有挪用、挤占等现象发生。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由于我县耕地面积多,近年来城镇建设发展较快,以及农业结构调整变化大,个别乡镇对补贴耕地面积的登记核实用的时间较长。
2.在基础数据采集时,我县原则上以计税面积为补贴依据,同时要扣减去不符合补贴范围面积,用的时间较长。
3.乡镇农业部门、村委等工作人员老龄化严重,人员紧缺,工作量大,工作进展缓慢。
(二)建议和改进措施。
1.加大工作经费投入,提高各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2.加大农民补贴信息网络系统的培训力度,提高基层工作效率。
3.增加基层工作人员,充实乡镇基层农技人员老龄化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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