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管在任何地方搭建任何类型的建筑物,都应当依法履行报建手续,并且在获得批准后,才能建筑。建筑完工后,还应申请建筑质量管理部分对建筑物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所以,在自家院子里搭建简易钢棚,严格来说,也算是违章建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无合法手续,彩钢房属于违建。彩钢房是一种以轻钢H型钢、槽钢为骨架,以夹芯板为墙板材料,以标准模数系列进行空间组合,构件采用螺栓连接或焊接,全新概念的环保经济型房屋。搭建彩钢棚也应当有一定的合法手续,如果无合法手续,严格来讲,也是违法建筑,可能会被以违建名义拆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彩钢棚建筑仅是一种特殊的建筑材质和形式,并不因此而先天存在法律上的困扰和缺陷。查处、拆除违建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对违反城乡规划、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事实进行调查认定,才能做到公平、客观地处置。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有审批,私自在地头,路边建房都是违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八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办理了批准手续,就是合法建筑;如果没有办理批准手续,严格说来,就是违章建筑(即使是临时建筑,也应办理批准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 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无合法手续,彩钢房属于违建。彩钢房是一种以轻钢H型钢、槽钢为骨架,以夹芯板为墙板材料,以标准模数系列进行空间组合,构件采用螺栓连接或焊接,全新概念的环保经济型房屋。搭建彩钢棚也应当有一定的合法手续,如果无合法手续,严格来讲,也是违法建筑,可能会被以违建名义拆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彩钢棚建筑仅是一种特殊的建筑材质和形式,并不因此而先天存在法律上的困扰和缺陷。查处、拆除违建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对违反城乡规划、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事实进行调查认定,才能做到公平、客观地处置。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小区里出现了违章搭建、占用消防通道的问题,业主有意见,但是不知道哪个部门主导,也不知道该找谁,只能找物业公司。而我们物业公司在处理这些问题上又像‘软脚蟹’,出不了力。”省城一家大型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禁止了违章搭建,但由于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便“落到了空里”。从2009年开始,他所服务的小区就不断出现违章搭建,但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面对业主违章搭建的行为,只能劝说制止。“物业和违章搭建的业主有了矛盾,被侵犯公共利益的业主又怪物业不作为,这就成了矛盾的焦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有合法的手续,彩钢房是一种以轻钢H型钢、槽钢为骨架,以夹芯板为墙板材料,以标准模数系列进行空间组合,构件采用螺栓连接或焊接,全新概念的环保经济型房屋。可方便快捷地进行组装和拆卸,实现了临时建筑的通用标准化,树立了环保节能、快捷高效的建筑理念,使临时房屋进入了一个系列化开发、集成化生产、配套化供应、可库存和可多次周转使用的定型产品领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